拉萨经开区:做好“六稳”“六保”

发布日期:2020.08.01

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吉林省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省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拟列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月30日-11月5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2018年度科技计划拟列项目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