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金星奖初选名单新鲜出炉

发布日期:2017.11.19

管委会各局(办)、各进区机构、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鞍政发[200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采取政策扶持、引导促进和协调服务相结合的措施,培育支持更多的优势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实现做优做大做强,更好地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和鞍山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服务。

(二)工作目标。未来5年,确保全区实现新增上市企业5户,力争8户以上。实施“四个一批”工程:

培育一批。在现有规模以上企业中,培育50户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

改制一批。在培育的企业中,争取每年有2—3户企业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指导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辅导一批。在改制的企业中,力争每年有1—2户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和备案阶段。

上市一批。力争每年有1—2户企业开展实质性申报工作,并挂牌上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成立高新区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副市级领导干部、管委会主任梁勇任组长,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海宽任常务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周禹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高新区相关部门、驻区机构组成,全面负责全区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  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跟踪制度。高新区将对区内企业上市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将“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上市企业数量”、“资本市场融资额”等指标纳入管委会工作体系。

(二)建立调度督导制度。高新区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项调度会议,听取企业上市工作情况汇报。高新区上市办定期召开上市工作例会,召集有关部门、企业及中介机构,了解企业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及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检查、部署高新区企业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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