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装上“智慧大脑”,为港区安全赋能!

发布日期:2019.11.25

驻区企业:

2017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于新疆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给予“即报即审,即审即发”的绿色通道政策。为了充分利用目前新疆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和黄金时期,我区从资金及政策方面加大上市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区内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区内企业改制上市,通过上市做大做强,同时吸引优秀企业到我区落户发展,现请全区各企业,向区金融办报送企业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上市企业和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请按照附件《经开区拟上市企业情况备案表》填报资料, 并于2017年4月11号前将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我办将从上报材料的企业中筛选一批业绩优良和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我区拟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

二、区金融办通过拟上市企业报送的材料,了解企业情况,协调区各部门给予配合支持,对企业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支持企业上市孵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我区将对成功上市并在各阶段积极报备的企业给予上市奖励。

附 件:《经开区拟上市企业情况备案表》

联系人: 程致远

邮 箱: foresight2011@163.com

电 话: 0991-3745229

2017年4月5日

附件1:经开区拟上市企业情况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