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深耕广西掘金“一带一路”新商机

发布日期:2016.11.29

为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办法》,经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了新一届人民政府督学聘任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区属各职能局、学校推荐,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等程序,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聘任的新一届区政府督学名单(共66人)公示如下:

总督学

卢艳红 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副总督学

陈 涛 区教育局党组党工委书记、副局长

姜 龙 区教育局党组党工委副书记、局长

米 璐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专职督学

王新有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督学

王琬吟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督学

胡疆燕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督学

亓法泉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督学

刘 芬 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督学

兼职督学

满亚冬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戴冠云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徐 军 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霞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郝 冀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晋萍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 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闫 莉 区科技局主任科员、科创中心副主任

韩 进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舒曼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青 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 俊 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副调研员

高锋军 区审计局干部

孟海英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

于 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教研室主任

杜 玲 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民管办)主任

王 丹 区教育局信息服务中心办公室、党政

办公室主任

王春玲 区教研室副主任

刘 芳 区教研室副主任

宋 瑜 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民管办)

副主任

张玉平 区教育局基建科负责人

王冬梅 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潘志君 区教育局人事科干部

丁彤梅 区教育局幼教专干

徐 静 区教育局德育专干

尹玉峰 区教育局信息服务中心

赵新丽 区教育局双语办公室负责人

田文华 区教研室教研员

李 燕 区教研室教研员

赵新翠 区教研室教研员

王海燕 区教研室教研员

古丽其曼•阿不利孜 区教研室教研员

希尔艾力•牙森 区教研室教研员

贾 翔 区教研室教研员

陈明明 区教研室教研员

刘 康 区教研室教研员

张 辉 区教研室教研员

白 丽 区教研室教研员

陈留生 乌市第97中学副校长

李 伟 乌市第69中学副校长

车 飞 乌市第92中学副校长

刘松义 乌市第74中学校长

熊卷生 乌市第57中学校长

刘志伟 乌市第126中学初中部党支部书记

贺新刚 乌市第126中学(实验小学经开区)执行校长

付传姝 乌市第127中学校长

马 莉 乌市第78小学副校长

王东娜 乌市第81小学副校长

王文娟 乌市第83小学校长

张 惠 乌市第85小学校长

任洪军 乌市第91小学校长

王 峰 乌市第92小学副校长

李 竞 乌市第93小学校长

楚红梅 乌市第122小学书记

许艳玲 乌市第六幼儿园园长

王 娜 乌市第七幼儿园园长

赵 辉 区教育局退休干部(原财务科负责人)

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7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三楼,电话:3775743.

经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