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启动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

发布日期:2017.02.17

长寿新闻网记者傅智治

2月16日,记者从区工商分局获悉,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缓解融资难、融资慢现状,我区启动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该机制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合作,共同承担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

据了解,当小微企业的信贷被确定为不良贷款,且担保公司按规定追偿180天无果后,贷款本金按政府、银行、担保公司3:2:5的比例共同分担。其中,政府承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

区工商分局微企科科长黄隽介绍,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既要考虑政策导向,又要考虑产业引导,还要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因此,并非所有微企都可以申报。申报补偿者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鼓励类微型企业和鼓励类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型企业。单户小型、微型企业单笔贷款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万元,且单户小型、微型企业确认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总额(本金)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万元;发放贷款者,利率上浮比例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基准30%,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