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综合保税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发布日期:2019.12.27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创新流通模式的现代流通新业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区商业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于整合全区各种优势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提质增效。为发挥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区开放发展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 “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建设,以“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为主要抓手,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发展、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动力。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手段,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重点推进、示范带动。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建成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扩大应用、促进融合。全面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发展零售、跨境贸易、农产品、旅游和社区服务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鼓励创新、强化支撑。鼓励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关键应用技术,加快网络、物流、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以建设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为目标,使我区电子商务产业竞争优势突出、市场辐射广阔、产业集聚明显、支撑保障有力、应用深入广泛、创新创业活跃。2020年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1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4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全区交易额超1000亿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3家,超100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20家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

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方向

(四)加快培育有影响力的大中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批发市场、互联网企业利用技术、资金等优势,建设一批广西特色的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围绕机电产品、汽车、医疗器械、有色金属、食糖、茧丝绸、松香、红木家具、林产品、农产品等广西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模式创新、有交易规模和影响力的网络购物平台。协调推动区域内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平台跨区域建设、运营,不断丰富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产业链延伸。逐步形成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广西大中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体系。

(五)积极促进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探索智能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利用电子商务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发展电子采购、电子分销。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商品流通效率,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组织广西名特优产品网上销售,提升广西品牌知名度。充分整合全区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业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在市政、交通、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六)大力发展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加快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探索先行先试。吸引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总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渠道,完善仓储物流、客户服务体系,拓展东盟市场,打造中国和东盟产品的聚集区,形成网上销售的主渠道。支持建设中国—东盟博览会网上平台。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强与东盟战略合作,开展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加快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先行先试,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开展合作,为东盟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