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批转金融支持全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酒泉市中心支行、酒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拟定的《金融支持全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07月17日

金融支持全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构建

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人行酒泉市中心支行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是省市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引导金融资源要素向绿色产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推动经济金融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进我市绿色金融发展,构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使绿色金融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普遍形态,全力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为建设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酒泉作出积极贡献。

(二)准确把握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省市委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绿色金融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围绕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以促进绿色产业快速发展、经济绿色化转型为目标,以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为抓手,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实,创新绿色金融发展体制机制,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积极发挥金融资源引导撬动作用,大力支持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建设,提高绿色产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结合实际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发展。坚持全省规划与我市实际相结合,重点推动循环农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清洁化工、节能环保、军民融合、文化旅游、通道物流、中医中药、数据信息等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全市各类产业实现协调发展。坚持创新信贷产品与拓宽融资渠道相结合,积极探索新的绿色金融支持方式与手段。坚持当前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着眼未来、抢占发展制高点,全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与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相融合。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围绕绿色金融工程,有效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与直接融资优势,用市场机制和金融工具推动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发展。

2.主要任务

(一)明确绿色金融支持重点。推动金融机构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委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文件精神,结合脱贫攻坚、戈壁农业、农村“三变”改革、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重点任务落实,加快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推动金融资源向全市十大类生态产业聚集,形成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

(二)加快构建绿色项目对接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十大类生态产业规划,确定绿色产业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加快构建与金融机构共享的绿色项目库,开展绿色项目评级,确定绿色信贷支持项目清单,集中发布绿色项目融资信息,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列入绿色项目库的企业和项目,优先加大融资支持。加强企业环保信息归集并推动共享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时公示并共享评价结果,及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等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金融管理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及时共享。

(三)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十大类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对绿色生态产业和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或有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授信政策。坚持风险可控,科学设计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模式,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以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业务,加大对绿色生态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发展与普惠金融相融合,创新绿色惠农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农业生产排污处理等绿色农业产业项目。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实施差异化的消费信贷政策,创新研发绿色小额信贷、绿色住宅贷款等金融产品,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贷款优惠政策,支持民众购买绿色住宅、绿色交通工具等绿色产品。创新发行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信用卡产品,通过差异化的还款期限、分期利率等政策引导社会大众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型消费模式。创新开发绿色理财、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绿色投融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绿色投资需求。

(四)优化内部信贷流程。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制度流程、组织架构、资源配置、产品创新等方面入手,完善绿色信贷授信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探索制定绿色信贷项目分类标准,将绿色信贷分类嵌入信贷流程管理,建立绿色信贷分类与企业评级的关联,实现绿色信贷全流程系统化管理与监测。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寻求机构设置、考核评价、风险容忍度、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增强绿色信贷投放能力。

(五)支持金融机构绿色化发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和绿色分支机构,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为我市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协调推动我市具备资质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重点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绿色贷款、绿色债券提供担保。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针对绿色金融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并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上结算等无纸化结算支付方式,加快移动支付、云闪付方式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乡村的应用,提高农村地区POS机等现代支付终端布设率,提升无纸化支付结算比率。

(六)支持股权债券等多渠道融资。支持绿色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探索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加强与评级、担保和第三方认证等中介机构合作,实施信用增信,提升投资者对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接受度。探索建立绿色债务融资企业资源库,实施重点辅导、动态管理、信用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支持金融机构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拓宽绿色项目投融资渠道。坚持绿色金融风险可控,重点核查资金投向绿色项目的真实性、筛选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环境效益目标实现情况等,确保专款专用,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领域。加大PPP引导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绿色生态产业项目。各有关部门可积极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设立循环农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清洁化工、文化旅游等领域绿色产业基金,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加强与基金的合作,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类企业通过主板上市、“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融资。

(七)探索推进绿色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大力推动化工、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等企业和具有较高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应保尽保,逐步将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纳入保险范围,拓宽环境污染责任制保险覆盖面。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推进政策性农业、森林保险的提标、扩面和增品工作。积极发展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绿色产业。

(八)强化金融风险防控。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的监管和指导,完善绿色信贷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绿色金融产品的违约风险,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金空转和“洗绿”等问题。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监管部门发布、反馈的重大环境、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信息,将其纳入本级信贷管理系统,优化信贷服务和风险管理。坚决防止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为名从事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3.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数据月报制度,全面掌握绿色金融基础数据信息,动态跟踪金融支持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建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评估制度,对绿色金融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宏观审慎管理、差别准备金政策、再贷款和再贴现等央行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金融政策与财税等各类政策的衔接与配合,财政、发改、农牧、工信、商务、税务等部门要落实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性担保、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绿色贷款税收优惠、增信支持和绿色融资增量奖励等政策,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权益类融资模式的应用与推广。金融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和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作用,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宏观审慎评估和涉农信贷政策、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盘活资金,将新增信贷资源配置向绿色金融领域倾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借助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基层服务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和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广泛宣传绿色金融政策,形成立体化绿色金融工作宣传网络,提升用户体验,扩大影响范围,让更多企业和个人受益于绿色金融。要及时总结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助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交流共享经验,促进形成各方关注、多方参与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