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7
云南省商务厅 昆明海关关于执行《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6年第45号公告》的通知
2017-03-30 10:23:17 ·
各州商务主管部门、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管委会;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审批《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中发现的情况、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外贸处联系时遇到问题可与昆明海关关税处 陈扬文联系(电话:0871-63016252 )。
特此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昆明海关
2017年3月27日
来源: 外贸处客服热线:(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
020-3741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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