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5.12.31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铜陵市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铜陵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产业联动、创新发展”原则,依托产业优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招大扶强,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应用创新,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85%以上,形成2—3个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从业人数、税收收入等明显提升,为全市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1.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鼓励传统企业分离设立电子商务企业,鼓励电商“个转企”、“下进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研发机构、服务中心、营运中心、物流中心落户我市并设立法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按照“产城一体、差异发展”原则,鼓励县区、园区兴建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工业功能区、城市综合体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商业楼宇改建电子商务基地,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着力建设集商品贸易、快递物流、融资支持等功能业态于一体的电子商务集聚区,推进电子商务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3.构建电子商务公共平台。鼓励依托我市实体市场、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与全球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建设“铜陵特色馆”、“铜陵产业带”、“铜陵义乌购”等,拓展铜陵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渠道。鼓励围绕我市铜基材料、电子信息、化工建材、装备制造、铜工艺品和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创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整合行业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推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

4.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重点培育商业模式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项目,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县区、园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开展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提升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设立电子商务网站或电子商务运营公司,实现供销全流程电子商务。鼓励批发企业、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依托实体店、货源等商业资源发展互联网营销,实现实体店和网店有机融合。鼓励亿元以上专业市场建设集交易、结算、仓储、配送、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交易平台,发展网上展销会,为中小商户提供网络购销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拓展“三农”和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基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建设集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质量追溯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进村工程,建成10个以上村镇电子商务代办点或服务网点。鼓励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与本市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在线采购与销售,提升企业网络营销能力。(牵头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区政府)

3.创新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发展“同城购”(O2O模式)、网络团购、“网订店送”等新模式,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多样化、便捷化和本地化。鼓励发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鼓励在政府采购、社区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房产交易、养老服务等领域创新电子商务应用。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公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文旅委、铜陵海关、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

(三)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网城市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三网融合”,逐步实现“光纤到户”全市域覆盖、重点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促进通信运营商与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合作,支持发展规模化和服务创新的数据托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提升电子商务集聚区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智慧铜陵建设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电信铜陵分公司、移动铜陵分公司、联通铜陵分公司)

2.优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现代化、集约型物流园区和电商配送基地,鼓励发展基于移动定位、物联网等技术的物流配送服务,提升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乡镇)合作建设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高(职)校、培训机构和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分行业、分区域组织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培训。鼓励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业人才的指导与咨询作用。大力培养和引进电子商务领域平面设计、计算机编程、商业智能数据分析等复合型、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四)加大电子商务政策扶持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发挥市级“1+4”专项资金对电子商务的扶持作用,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区、重大项目、服务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强化用地支持。加强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用地支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优先保障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用地。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牵头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融资支持。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中小电商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抵、质押品范围。鼓励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与各类投资基金加强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投融资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农委、商务、统计、工商、邮政管理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每年年初依据本计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宣传电子商务发展成功经验,努力在全市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大力发展网上产品分销、渠道管理、软件应用等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发展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组织,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电子商务机构的交流合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构建电子商务信用安全体系,建立网络交易纠纷调解制度,打击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的各类违法失信行为。建立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统计制度,加强“三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分析。加强对本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督查,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