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获省政府通过

发布日期:2017.05.31

5月24日,省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并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审批。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后,总体规划面积由8.2平方公里扩大至239.4平方公里,将成为大同市转型综改的主战场、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平台,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引擎和市域经济核心区,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提供有力支撑。这是5月2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的。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11月经省政府首批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之一,201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国家四部委公布核准规划面积8.2平方公里。随着发展形势和要求的不断变化,以及大同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编,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原规划核准范围内已无地可用,难以进一步承载省市重点项目和企业落地,唯有扩区是破解发展难题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

本次扩区的范围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以及综合产业园区(包括第一医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及各个园区间相邻土地)。扩区总规划面积为231.2平方公里,其中,装备制造产业园区31.6平方公里,综合产业园区199.6平方公里。拟在大同市御河以东、桑干河以北打造一个总规划面积为239.4平方公里的辐射大晋北的多功能、综合性品牌示范园区。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既能更好地提升国家级开发区的品牌形象和对外知名度,充分发挥国家和省对国家级开发区在平台资金、用地单列、先行先试等各方面政策优势,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又能集聚要素资源,降低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运行成本,避免招商引资的不良竞争,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率,真正打造成为全市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开发、政策集中共享的对外招商平台和产业集聚基地,为大同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并在全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实现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