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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8

各局(室、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机构,各直属国有公司: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已经管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8月21日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加快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现代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激发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力,提升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壮大区域创新主体规模,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结合经开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总体思路;建设一流科研设施、集聚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科研成果、形成一流转化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统筹各类科技资源要素,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服务链”相互融合、协同驱动,从技术创新供给、金融配置支撑、人才集聚培养、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等方面,营造良好氛围,优化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弘扬企业家精神,打造创新驱动、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主导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创新企业、创新产品不断涌现,科技资源供给侧改革在主导产业领域取得突破,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现代产业和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到2021年,建设3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9个创新创业共同体,引进培育独角兽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达到50家,孵化载体面积达到300万平米;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区“四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高到1.5%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年知识产权申请量10000件以上。

三、主要任务

围绕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人才高地、现代产业体系、科技企业梯队、科技服务体系、优化政策体系等“八大提升工程”,规划科技创新提升行动路线图,实施科技创新提升战略。

(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工程。着力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孵化链+创新研发机构聚集”创新平台建设,实施“351”工程。到2021年,新建和改造提升超导材料创新基地、中欧国际产业园、高铁新城创新孵化园3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孵化链,认定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创业载体50家;加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的培育力度,认定市级及以上各类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100家。形成创新平台齐全、创新体系完善、创新生态优异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创新资源聚集“洼地”。(牵头部门:科技局,配合部门:军民融合办、发改局、招商一局、自贸办)

(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工程。着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共同体,促进“政产学研金用”创新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提升科技创新供给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实施“12222”工程。到2021年,建设市区共建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1个,对外合作平台2个,大企业平台2个,中小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平台2个,地方高校合作平台2个。以此9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抓手,依托各领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搭建产学研新通道,打通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交易和成果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生态。到2021年,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200亿元。(牵头部门:科技局,配合部门:发改局、自贸办)

(三)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着力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大企业、中小科技企业、在地高校等创新主体申报更多专利,依托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力争打造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到2021年,聚集10家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申报、授权、运用、维护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每年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不少于2个,专利导航服务不少于20家,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不少于30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中小微创新创业企业不少于100家。全区知识产权年申请量不少于10000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量每年不低于3000件。(牵头部门:科技局,配合部门:各招商部门)

(四)科技人才高地建设提升工程。着力以企业为支撑引进培育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优化升级人才政策,打造引才聚才用才的“人才高地”。每年聚集各类人才不低于300名,其中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50名,技术专家10人;畅通高端科技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各类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社会保障等全方位咨询和帮办服务;提升引智和外国专家服务水平,为科技项目有关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专家的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争取省市人才高地建设专项支持,联合设立人才引进培育基金;打造“引才、聚才、用才、留才、富才”的“人才高地”和成就人才“科技报国、科技创富”梦想的平台。(牵头部门:人社局,配合部门:组织部、科技局)

(五)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创新引领、要素协同、链条完整、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生态,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做精做专、做大做强,打造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在引领性创新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卡脖子”、自主可控、填补空白和补短板产品。到2021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区“四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R&D)经费支出占比提高1.5百分点以上。在协同创新领域,建立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要素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新材料、半导体、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区,培育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开放合作领域,开展国际技术和产能合作,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和优势产能“走出去”,扩大自主产品的市占率,促进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参与全球技术、产品与人才竞争。(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宣传部、科技局)

(六)科技企业梯队建设提升工程。着力瞄准主导产业和硬科技产业,培育优势科技企业;开展补链、强链、扩链项目招商,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场潜力巨大、科技研发领先、关联带动面大的高端项目。聚焦汽车制造、高端设备、轨道交通、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紧跟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物联、智能网联、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领域,培育科技企业成长梯队。到2021年,聚集独角兽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形成大树顶天立地、草木郁郁葱葱的科技企业成长生态。(牵头部门:科技局,配合部门:发改局、各招商部门)

(七)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全生命周期的科技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平台,持续提升科技计划立项、创新平台申报、政策服务、科技金融、创新创业等领域服务效能。围绕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工业互联网、新能源、5G物联与智能网联、大健康等产业领域,重点扶持10家专业化创新创业载体;引进聚集50家财务、法务、管理咨询、媒体、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引进聚集一批天使、风投、PE/VE、并购等创投基金,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和产业投资。(牵头部门:科技局、金融工作局,配合部门:各招商部门)

(八)政策体系优化提升工程。着力贯彻落实国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优化提升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梳理科技创新服务流程,拟定一批支持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科技人才与海外人才、创新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金融等发展的管用、好用的政策,形成科技创新领域的立体政策体系;优化政策实施流程,探索“即申即办”兑现政策的路径,强化精准施策和政策的时效性;及时开展政策效用评估,提升政策服务效能。(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政研室、军民融合办、科技局、财政局、投资促进局、金融工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和落实好科技创新提升的相关办法和工作计划。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将科技创新提升任务列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抓好落实,加强工作考核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明确政策导向,加强政策创新支持力度,完善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各类政策,切实解决创新主体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融资对接、人才需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瓶颈问题,逐步形成创新创业创造扶持政策体系。

(三)加强氛围营造。强化舆论引导,倡导“崇尚创新、尊重知识”,宣传政策解读、创新典范、创业人物、创业故事,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潜力,形成致力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做好创新政策评估。建立创新创业创造扶持政策执行定期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企业技术创新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每2-3年对涉及创新创业创造相关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评估修订,确保各项措施有效推行,促进政策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