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玉米购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9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今年玉米购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玉米购销工作的通知》,结合市场玉米收储价格较低、农民安全储粮难度加大、霉变和坏粮风险增加等客观实际,为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做好全市玉米购销工作,确保农民储好粮、卖好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粮食购销工作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

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今年是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抓好玉米购销工作,保障国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政策顺利实施,是我市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和政治任务,更是对各级政府做好粮食工作能力的实际检验。要充分领会中央改革精神,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改革方向,坚定迈向市场的决心,抓住销售和价格两个关键环节,研究、协调和解决秋粮特别是玉米购销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全面督导工作推进落实。各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要求,切实承担起全面组织推进本辖区粮食购销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区域粮食购销工作总体预案,全力以赴打好打胜秋粮购销这场硬仗,主动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确保农民手中玉米按市场合理价格如期售出,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二、深入开展农民科学储粮指导服务工作

由于我市今年春季低温、夏季干旱、秋季内涝,造成玉米生育期延后,加之今年玉米价格偏低,流通量偏小,多数玉米收获后还都存放在农民家中,处于待价惜售状态,如果保管、存放不当,极易发生霉变,严重影响玉米品质。各县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科学储粮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当前气象形势、粮食收购政策和科学储粮的技术措施,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现场指导农户科学整理和储存玉米,采取自然通风、搭楼子、上栈子、码趟子等方法,支持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和设施,指导农民有效解决“地趴粮”问题,防止发生不应有的玉米霉变等降低质量和坏粮的现象,减少产后损失。同时,由于玉米收储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农民适时适价售粮的难度增加,各县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购销形势,引导农民适时适价销售手中的余粮,减少存放期间保管损失。

三、切实采取综合措施抓好玉米购销工作

多元化畅通收粮渠道。针对今年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要主动加强与中储粮公司的沟通协调,支持其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全面组织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开展玉米市场化购销,积极引导玉米深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及早入市收购;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对接,提前预约收购粮源,疏通销售渠道。积极鼓励发展畜牧业,扩大粮食过腹转化规模。持续加强玉米深加工大项目建设,加快提高玉米深加工能力。加大粮食销售市场开拓力度,加强与销区的粮食产销合作,引导和鼓励粮食加工、饲料生产和贸易等企业开展购销合作对接,提高合作成效。

多领域落实收购资金。市金融办要加强与市人民银行、大庆银监分局的协调配合,指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玉米收购信贷业务,保障企业有钱收粮。市农发行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根据玉米收购贷款需求,对中储粮分公司、地方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以及信用状况好、产品有销路、符合贷款条件的购销贸易和加工企业积极给予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各类购销贸易和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有涉农贷款优惠政策。各县也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满足各类市场主体收购资金需求。

多举措提升收储能力。要抓紧销粮腾库,千方百计消化粮食库存,尽可能多腾出仓容收购新粮。要加快推进新建仓储设施建设,力争新粮收购投入使用。要采取委托或租赁方式,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挖掘当地仓容潜力,扩大收储能力。有效仓容不足的地区,要及早安排搭建部分简易储粮设施,缓解仓容不足的矛盾。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增加新粮收储能力。

四、不断强化玉米购销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市长直接牵头负责,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大庆车务段、市新闻办、国网大庆供电公司和市人民银行、大庆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农发行以及中储粮等部门密切配合的玉米购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玉米收购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全面督导推进工作落实。

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玉米购销工作的牵头责任,协调中储粮所属企业和库点积极入市开展玉米购销。农业部门要抓好指导农民科学收获、田间及庭院降水等服务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和引导饲料和养殖企业扩大玉米转化用量。统计部门要做好产量测报。农业、财政、统计部门要落实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玉米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市农发行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各类企业开展市场化玉米购销和加工转化提供信贷支持,确保收购资金需要。公安部门要帮助维护好收购企业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电力部门要保证粮食收购、烘干和加工电力供应。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储粮单位开展自查巡查,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收储库点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铁路部门要保障运力,稳定运价,确保玉米外运需要。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各县政府要把粮食购销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跟踪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坑农害农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维护粮食购销市场良好秩序。要及时兑付农民售粮款,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要落实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对工作不力的县进行问责、曝光。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