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上半年经济运行稳步复苏积极向好

发布日期:2020.08.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排,市政府组织各直属单位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58项,取消、下放和调整71项。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取消、暂停实施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同时要制定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通过会议或文件等形式履行交接手续,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到位。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责任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进行相应调整,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确保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高效实施。

本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doc

2.拆分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3.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