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晋中市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1.21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评价激励、加强担保增信、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政策组合,以“几家抬”的实施路径,大力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效率不高等问题。至2019年末,实现新增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2000万元以上。新增市级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2亿元,县级企业应急周转金达2000万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1.完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分值权重,建立民营经济信贷正向激励机制,以“百强千企万户”工程名单为重点,加大对民营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

2.积极推动市县两级融资平台建设,在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探索创建“金融超市”,在平遥县试点“微加普惠金融服务平台”。

3.筛选优质民营企业纳入市县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予以重点培育,支持和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展示、托管和股权融资。鼓励各县(区、市)设立产业基金,与市促转型增动能基金、山西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形成联动机制,支持祁县玻璃、太谷玛钢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4.新增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祁县、昔阳县、和顺县、榆社县等4县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扩至2000万元以上。新增市级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2亿元,各县(区、市)企业应急周转金不少于2000万元。管好用好1000万元的市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

5.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民营企业授信绩效考核、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设立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规模并保障优先发放,下放贷款审批和定价权限,适当放宽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客户获取和风险评估能力,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审贷工作效率。

6.完善“几家抬”工作模式。政府部门要牵头组织好银企对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人民银行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和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银保监分局要实施差别化监管,督促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加大产品创新和信贷投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