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2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总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创新协调机制,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省政府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指导意见》精神,现对《指导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对区域发展作出新部署。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发〔2018〕43号),对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工作,采取了“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点线带面”的非均衡区域发展策略,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但仍存在人口、要素流动与环境承载之间不协调,都市区与城镇群发育不充分,与周边区域合作互动不够等问题。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区域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改革任务的分工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起草《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经2019年1月16日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2019年2月27日省委第10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7日正式印发。

二、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工作目标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设定,主要有:

到2022年,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两山”与平川、城市与乡村、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合作发展机制基本建立,产业联动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经济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与全国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立足对标中央精神、对标国内先进,认真分析我省“两山”与平川的区域发展特点,按“4553”的总体思路构建,即,着力实施中心带动、轴带牵引、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四大战略”,加快推进区域协同、产业联动、精准脱贫、生态共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五大任务”,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区域互助、利益补偿、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大机制”,实现两山与平川、城市与乡村、经济与生态“三个协调”。

《指导意见》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大战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我省“三大目标”定位,推动区域空间互融互促、产业发展共进共赢、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是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主要从推动“两山”与平川协调发展、加快城市组群协同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共同发展三个方面推动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第三部分是加快区域产业联动共赢,主要从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整合优化园区资源三个方面推动区域产业发展联动共赢。

第四部分是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主要从分类实施精准脱贫、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三个方面促进贫困地区快速发展。

第五部分是共筑区域生态绿色屏障,主要从共促生态修复保护、合力整治环境污染、推动绿色循环发展三个方面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部分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要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信息基础设施支撑、搭建多类型能源互补网络三个方面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第七部分是创新区域协调体制机制,主要从深化区域合作机制、完善省内区域互助机制、探索区域利益补偿机制、构建要素自由流动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五个方面健全区域协调体制机制。

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策支撑、加强上下联动、严格督查落实四个方面加强对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