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做强区域优势制造业集群

发布日期:2020.08.06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长治市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长治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0号)要求,结合长治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为牵引,紧紧围绕“总量提升、质量提档、推进提速、服务提质、投资提效”要求,高质量谋划建设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强的优质项目;加大政策和要素保障力度,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增强高质量转型发展后劲,为推动我市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转型发展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1.全市储备项目计划总投资达到201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的2.5倍以上,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2.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额达到1200亿元,当年开工率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招商局) 

3.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37.4亿元,同比增长8.5%。(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4.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0%。(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5.长治高新区至少新建5个总投资超10亿元的转型项目。长治经开区、襄垣经开区、屯留经开区、壶关经开区、潞城经开区、上党经开区、沁源经开区、沁县经开区等8个省级开发区至少新建3个总投资超5亿元的转型项目。其他开发区至少新建2个总投资超3亿元的转型项目。(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6.省、市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30%以上。其中,省级重点工程完成投资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0%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数量和质量 

1.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谋划项目。依托国家和省级专业团队深入推进项目谋划工作,拓宽项目生成渠道,夯实项目谋划责任,以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推动转化为重点,围绕重大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开展“对接行业龙头企业专项行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项目谋划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项目储备库管理。提高项目谋划储备的前瞻性,加强储备项目论证和策划,推动全市储备项目库信息化建设和系统化建设。对全市储备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确保储备项目质量,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转入项目建设库,无进展的项目要及时出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市级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加强谋划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评价,密切跟进、主动服务,及时研判影响项目落地因素,实现项目储备动态分级管理,提高项目转化率,推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4.优化谋划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统筹做好政府主导项目和市场化项目谋划工作。建立市县两级项目谋划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按季度排队通报。(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狠抓项目招商,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5.提高招商引资总量和质量。市招商主管部门全年至少组织10次以上市外招商活动。重点筛选8个产业特色鲜明的开发区进行专场推介,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充分运用和发挥好《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等政策的激励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项目引进的积极性。按照树立大局观、突出整体观、坚持长远观、强化务实观的系统招商新思路,依托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开发区功能定位、区位和市场优势,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推动产业层次和规模体量再上新台阶。加大面向国外友好省州、国内发达地区的招商力度。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和储备项目的衔接管理。全市开发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国际、国内500强企业以及国内外优势企业,力争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开发区。(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加快签约项目落地。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协调”原则,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跟踪协调推进机制,一对一跟踪服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各县区至少分别签约落地3个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转型项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项目建设,增强转型发展后劲 

7.科学管理建设项目库。加快推进长治项目云平台与省信息化调度系统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各县区要按照“提高投资质量、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投资有效性”要求,压实投资目标任务,将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全程管理。严格入库标准和条件,建立项目增补和退出机制。统计部门要跟踪掌握已开工项目的入统情况,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入统手续办理,确保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8.全面开展四个专题活动。开展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月专题活动,加快审批进度,集中抓好开工前各项前期手续办理,一季度集中开展,全年常态推进。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月专题活动,一二季度重点推进,全年常态推进,确保6月底前续建项目全部复工,新建项目开工70%以上。开展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专题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深入项目现场调研活动,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做到项目问题个个有回应、件件能落实,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项目集中投产月专题活动,打通投产前“最后一公里”,对由政府部门开展的竣工验收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同步建设配套设施,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9.全面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整治,为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开展“红顶中介”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介服务机构垄断性强、乱收费问题,以及中介服务事项多、耗时长、设定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市场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0.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并联审批机制重点建立县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并有效实施。职能部门责任机制重点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对本系统项目审批工作负总责制度,限期协调解决。项目化管理机制重点落实各县区领导抓项目责任,强化重大项目领办帮扶。协调调度机制重点落实分级分层调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分析预判,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11.发挥省、市重点工程引领示范作用。对全市省、市级重点工程实行市领导包联、挂牌推进、动态调整管理、投资进度双控制等机制,拓展延伸“13710”信息督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推进支柱性制造业项目建设。在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方面,依托潞安180项目,进一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重点推进潞安煤制油180万吨产能扩产至240万吨、20万吨高密度航空煤油及柴油等项目。依托潞宝己内酰胺产业链条延伸,重点推进10万吨聚合切片、6万吨短纤维及3万吨石蜡等项目。在国家级半导体光电产业集群方面,依托中科半导体技术研究院,重点推进中科潞安深紫外LED芯片二期、衬底材料、外延、封装和应用等项目,新上高科LED外延芯片、白光LED封装、家电产品配套等项目。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方面,支持成功集团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抓好物流电动汽车研发及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引进氢燃料电池。在医药健康产业集群方面,依托康宝集团、振东集团、长治大健康产业研究院,重点推进康宝血液制品、振东抗肿瘤药物、太行药业植物干细胞、大健康化妆品、食品等项目。在军民融合产业集群方面,依托军民融合示范基地,重点推进淮海军民融合科技产业园和平顺航天工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在通用航空产业集群方面,依托临空产业园和通用产业园建设,重点推进星箭察打一体无人机生产线、丰荣航空维修等项目。在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方面,依托智慧长治建设,重点推进创盈智能终端产业园、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网、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在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方面,依托长治市固废综合利用研发中心,抓住国家建设10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的机遇,建立固废利用循环经济模式,全年利用工业固废80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立体联网、内外联通、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太焦高铁、黎霍高速建设,新建改建1000公里“四好农村路”,抓好长治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屯留等通用机场,做好长邯聊客专、国道208线长治段改造、长治太行山大峡谷旅游轨道交通、壶关—陵川—云台山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推动5G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长治公路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培育开发区产业集群。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按照“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配套企业”的模式,遴选、培育、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十亿级、百亿级龙头企业,制定产业规划,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主导产业集群,实现特色化错位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实施一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重点推进95个工业项目,总投资719亿元。其中,新兴产业项目88个,总投资502亿元;传统产业项目7个,总投资217亿元。力争95个重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6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多元投资,激发民资外资活力 

16.扩大民间投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常态化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巩固五大传统产业,培育五大新型产业”,重点在交通、能源、现代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合理的重大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教育文化、健康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以及现代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7.扩大外资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修订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中西部优势产业指导目录。高效利用国外优惠贷(赠)款资源,推动实体经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8.推进PPP项目建设。按照PPP相关政策要求,合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严守PPP财政承受能力红线。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示范项目及相关奖补资金。做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资料上传和维护工作,保证项目资料来源的有效性和及时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项目服务保障,破解要素瓶颈制约 

19.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培养挂钩工作,统筹落实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实施项目用地市级统筹,对省、市重点转型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探索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健全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加快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支持和鼓励各县区建设高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用好、用足省市县三级技改资金,加大企业技改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政金企对接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适时召开政金企对接洽谈会,促进资金与项目有效融合。组织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解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融资难题。加强产业基金的设立和投入,促进保险资金与项目有效衔接,多渠道解决资金需求,为转型项目建设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21.有效配置环境资源。建立环境总量指标增减挂钩制度,淘汰落后、过剩产能,腾出环境容量,优先安排重大转型项目实施排污权交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 

22.优化环评审批。推进“三线一单”和区城空间生态环评,继续加快推进各类园区规划环评工作,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优化简化单体项目环评审批,对重点转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环境质量解决方案,推动实施绿色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直有关部门) 

(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手续办理 

23.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试行政府与企业双向承诺,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模式,将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由备案类向核准类拓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4.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审批事项和时间再减少。通过规范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完成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立改废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5.加快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整合各级各部门政府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将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全部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受审分离,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一网通办”和全流程监督。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加快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完善数据交换共享体系,推进政务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信息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26.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资格人员经营行为,并将其全部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以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中介机构,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服务事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探索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实现线上竞价、线上监督、全程跟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确保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各县区要聚焦“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依托现有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精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要素高效集聚,统筹推进项目引进储备、招商签约、立项开工、建成投产各项工作,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将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建立重大项目督办机制,推动转型项目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对项目推进快、转型成效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并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项目前期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对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聚焦新政策、新举措,突出新进展、新成效,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支持转型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