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7.02

为确保《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中由我市配合完成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圆满完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中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进一步将涉及我市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重点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目标任务 

今年,省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共分解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20项,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晋政办发〔2019〕11号文件,主动与省直相关厅局积极沟通,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具体目标任务,列出目标任务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方案,圆满完成好《通知》中由我市配合落实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了落实2019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勤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  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尚日红   副市长 

景普秋   副市长 

郜双庆   副市长 

张和平   副市长 

成文碧   副市长 

于  川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建鸣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连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玉琪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志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绍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省、市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目标任务的完成事关“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的顺利实现,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局面。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放到全省、全市的工作大格局中,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沟通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将本单位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明确、逐项细化,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详细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及时处理解决,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每季度要报送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市政府将对《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中涉及我市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督促检查、跟踪督办,推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作风不扎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各有关单位请登录山西省人民政府网下载《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