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产业园优化营商环境“引凤来栖”

发布日期:2019.12.25

漳政综〔2017〕160号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大货车禁行管制区域,自2018年2月1日起实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管制区域

东起迎宾路的龙文塔—步港路,西至胜利西路上坂路口—惠民路,南起江滨路,北至北环城路—漳华路芗城段以内的区域。其中,龙江路、九龙大道全线不禁行;西洋坪路实行限时、限重通行。

二、禁行管制时间

上述管制区域除龙江路、九龙大道、西洋坪路外,其余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

三、禁行管制车辆

1.禁行管制区域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管制区内货物进出必须通过轻型、微型货车转运;

2.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物流等特殊需要须进入禁行路段的车辆应向芗城、龙文交警大队申请办理《特殊车辆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四、管制区域车辆分流

禁行管制区域外围道路将设置交通诱导标志,引导分流过境车辆,请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通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