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东莞市福建蓥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名外国艺员到漳州市演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12.18

东莞市福建蓥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文广新局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你公司涉外营业性演出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同意你公司2名外籍乐队表演人员,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6月24日在漳州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驻场进行民族舞演出活动,共180场。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好演出活动,并于演出3天前,持本批复到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此复。

漳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