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批小微“智造”企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5

各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围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竭诚提供服务,营造良好环境”的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智造”等国家战略在十堰的实施,根据、武当党建网、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等媒体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有不良反映且经查实的,取消资格。贷款及贴息。由市经信委、担保公司和相关银行分别与小微企业扶持对象签订相关协议,按规程办理担保、抵押、贷款等手续,部分对象直接贴息。四、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各地要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企业梳理推荐工作,9月30日前上报市经信委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姜平 联系电话:8111675,电子邮箱:282783879@qq.com。2、加强监管。各县经信主管部门要注重监督和指导,确保扶持对象所在企业将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对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贴息贷款资金,或将资金挪作它用的企业,按规定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附:1. 十堰市小微“智造”企业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2. 十堰市小微“智造”企业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