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9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16〕80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稳步推进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破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中华
常务副组长:钱勇彪
副 组 长:赵 阳
王木根
戴建忠
成 员:宣传部、信访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综合执法局、金融办、消防大队、国税局、滨海供电分局、人行、银监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生产保障组
组 长:戴建忠
成 员:经信局、人力社保局、滨海供电分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办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生产管理,按期发放职工工资,抓好生产期间安全、环保等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稳定、职工队伍稳定。
二、安全保障组
组 长:王木根
成 员: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督促企业按照“破产不停产”的思路,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职工处置、化工装置拆除以及现场留存物无害化处置预案,协调处置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事件和群访集访事件,确保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期间不发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件。
三、资产处置组
组 长:李云林
成 员: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国税局、人行、银监办
工作职责:负责择优选取具有危化企业破产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妥善做好企业资产评估、债权债务清算、产权变更、债务清债协调以及破产期间的企业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有序推进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工作。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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